有哪些抚恤金
我国抚恤金主要分为两大类:
伤残抚恤金
发放对象: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
发放条件:
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死亡抚恤金
发放对象: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
发放条件:
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死亡抚恤又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特别抚恤金。
具体抚恤金类型
一次性抚恤金
现役军人死亡时,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民政部门发给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立功和荣誉称号的不同,可增发5%~35%的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按照规定的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人员死亡时,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特别抚恤金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职业或者作战中做出牺牲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除上述抚恤金外,可由国防部发给特别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包括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这些抚恤金体现了国家对因公伤残和牺牲人员及其家属的关怀和保障,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