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更改户口性质
更改户口性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户口性质更改方法:
从集体户口改为个人户口
条件:当事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或已失业。
步骤: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提交户口性质转换的申请。
准备材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审核审批: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引完成相关手续,如填写表格、缴纳费用等。
领取新户口簿:最后,领取新的户口簿,完成户口性质的转换。
从农业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或居民户口)
条件:通常在户口迁移的同时进行更改,具体条件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步骤: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提交变更户口性质的申请。
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变更原因的证明文件等。
审核材料: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审核后,公安机关将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户口簿更新:审批通过后,户籍科会更新户口簿上的户口性质信息。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
所需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
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通过迁移户口更改户口性质
条件:在迁移户口的同时进行更改,具体条件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步骤:
提交申请: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提交户口性质变更的申请。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
办理手续:按照派出所的指引完成相关手续,如填写表格、缴纳费用等。
领取新户口簿:完成所有手续后,领取新的户口簿,完成户口性质的转换。
建议
提前咨询:在更改户口性质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
准备充分:根据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按照流程: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引逐步办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