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寓怎么办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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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06:52:00
在北京办理公寓居住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办理条件
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在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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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提交材料后领取《居住证受理回执单》。
出证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在派出所。
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导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