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 常识 >

质保金什么是退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13:57    

质保金,也称为质量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当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如果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这部分质保金。

具体退还流程如下:

申请与核实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向发包人提交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退还条件

如果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并且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如果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需要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然后再进行退还。

退还时间

质保金一般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一般为十二个月)内退还。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返还期限,则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了质保金的具体管理和退还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了质保金返还的法定支持条件。

综上所述,质保金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退还的,主要条件包括: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责任、工程无质量问题、在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申请退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流程进行核实和返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