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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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6:37:29
在武汉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对于现役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步骤
初审: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或结婚档案)。
受理: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每人两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不一致,需到有关部门更正。如证件丢失,需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冷静期:受理申请次日起30日为冷静期。
登记: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证。
注意事项
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协议书需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