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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证明哪个部门出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48:14    

失踪证明一般由 公安机关出具,具体开具部门可能是派出所或公安分局。

派出所或公安分局:

失踪证明通常由失踪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出具。例如,合肥中盾所律师指出,一般情况是派出所出具的,但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人民法院:

虽然派出所可以出具下落不明的证明,但这在法律程序上并不能产生当事人失踪的法律效力。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利害关系人需要持该下落不明的证明去人民法院提起“宣告失踪”的诉讼,由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宣告失踪的裁定。

申请书:

办理失踪证明时,需要草拟一份失踪证明申请书,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并需要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失踪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具体是派出所或公安分局,但法律效力的确认需要通过法院的宣告失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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