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哪些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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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10:06:28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作品:
文字作品 :包括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等。口述作品:
例如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包括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剧本。
曲艺作品:包含相声、单弦、评书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舞蹈作品:指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
杂技艺术作品: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包括绘画、雕塑、建筑等。
摄影作品:
包括照片、底片、幻灯片等。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包括电影、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
其他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些权利保障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包括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表明作者身份、修改作品、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以及通过作品获得经济收益等。
建议作者在创作完成后,及时了解并维护自己的著作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公众也应提高对著作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共同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