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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严查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行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6 14:48:00    

  为进一步消除夜间行车安全隐患,规范交通文明出行,提升城市形象,连日来,南昌交警集中警力,夜间值守在城市道路多个点位,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8月24日晚,在八一大道永叔路口,有一辆灯光极其刺眼的车辆驶来。执勤交警当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警依法处罚了驾驶人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随后,在北京西路丁公路口,又有一辆机动车在车流中格外醒目。交警拦截后,驾驶人坦言,夜间开灯习惯了直接打开远光灯,开启后,感觉前方视线会更好。行动中,交警还给驾驶人讲解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交通文明意识。

  “原则上,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遇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市交管支队秩序处副队长涂筱明说,“很多车主认为开启远光灯自己视线好了,行车会更安全,但其实是错误的,当车辆受到远光灯照射时,驾驶员可能会短时间失明,增加两秒以上的视觉盲区,提高事故风险。”

  为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减少因远光灯滥用引发的交通事故,南昌交警围绕商圈周边、城市快速路出入口等远光灯滥用高发路段设卡检查,对违规使用灯光的车辆进行曝光。同时,依托电子监控系统,对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进行抓拍,确保夜间行车安全。(洪观新闻记者 胡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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