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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县官花250万刷白墙应付上级检查,详情披露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2:58:00    

据《河南日报》3月31日报道,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问题。

通报称,2019年至2021年,王东霞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花费财政资金249.62万元打造“经典观摩路线”,对沿线21个行政村共计40多万平方米墙体喷漆刷白。王东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王东霞资料图 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

据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消息,公开报道显示,王东霞出生于1975年9月,长期在家乡柘城县工作,曾任乡长、镇党委书记、县审计局局长等职。2009年3月,时任马集乡乡长的她,获“第八届商丘市十大女杰”称号。

2021年9月,她出任宁陵县副县长,后担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微信公众号“清风商丘”2024年6月24日消息称,王东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商丘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月2日,“清风商丘”发布王东霞的“双开”通报。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东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封建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象工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收取费用;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

王东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商丘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东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商丘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陵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月,“清风商丘”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称,2019年至2021年,王东霞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上级“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对沿线多个行政村墙体喷漆刷白,花费大额财政资金。王东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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