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领域可以投!广东发文优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举措》(下称《举措》)已于4月25日在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举措》提出六大方面共26条改革措施,更好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关键作用。
加力支持搞创新
大科学装置向民企开放
六大方面中,“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内生动力”与“拓宽项目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是《举措》篇幅最大的两个方面。
在激发社会资本方面,《举措》提出引导支持民间资本扩大创新投入,同时在交通、水利、电力、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梳理形成向民营企业推介的重大项目和应用场景清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
针对民企,《举措》还拿出实招支持科技创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严格落实,还将加快向民企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将得到重点支持,政策性母基金和国有资本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跟投的形式有望推广。

对于外资外企,《举措》提出支持其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还支持到广东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促进金融、信息、商务服务等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也有便利,外资企业及跨国公司总部在广东落地的,将按照《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给予奖励。
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县域产业向社会资本适当让利
关于拓宽项目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举措》围绕县域提出一系列措施。
首先,探索创新县域土地综合整治收益模式,整治区域形成的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及补充耕地指标,在满足乡村发展建设需要后,结余部分按规定在省内统筹使用。珠三角地区商业、居住等经营性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未按期完成整治的存量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等,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整治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管理。

其次,提高县域国有企业融资能力。探索通过省市统筹、以丰补歉形式,以市场化方式重组、整合一批功能性国企,提高县域国有企业融资能力。此外,还将以政府投资体系引导带动耐心资本,联动培育县域产业,并适当让利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跟投。
城乡建设方面,广东将探索气、水、电、通信等地下管网综合特许经营试点,完善公用事业价格制定、调整和补偿机制,实现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保障项目合理收益,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此外,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通过长期租赁形式交由政府使用管理的社会民生项目建设运营新模式。
政府投资有细化目录
审批调度监管流程优化
在规范政府投资方面,《举措》在《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提出形成政府投资领域目录。并要求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计划管理。
此外,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红色的市县以及其他地方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举措》要求建立国家和省直接投资、补助资金直达项目单位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实现资金闭环。

《举措》还设计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举措》提出优化精简项目决策、用地等环节,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在项目谋划储备方面,提出以项目储备库等方式保障县(市、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通过强化市级统筹实现产业错位、肥瘦搭配,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提前介入,优化融资渠道;同时设计投资调度机制,优化投资评价机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调度监管。
南方+记者 邵一弘 黄应来
【作者】 邵一弘;黄应来
南方经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