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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为了买房假离婚,男子贷了290万交给妻子买房,妻子买房后竟要求把新房给弟弟结婚用,不然就拒绝复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12:39:00    

原创 亿点小例法 来源/亿点小例法公众号

夫妻俩为了买房假离婚,男子贷了290万交给妻子买房,万万没想到,妻子买房后竟要求把房子给弟弟结婚用,不然就不复婚!法院判了。

01案情回顾

上海的宋先生,大学毕业后来到魔都,靠着自己的双手,开了一家小型家政公司。

虽然公司利润不算高,但几年下来,宋先生也攒下了一些钱,在市郊买了一套60平的房子。

后来在相亲平台,他认识了上海本地姑娘王女士,俩人都相中了对方,不到半年就结了婚。

他们婚后王女士就没再出去上班,每天在家做做饭,打跟朋友打打麻将,过得很滋润。

就这样过了两年,王女士开始嫌弃这房子太小,整天在宋先生耳边唠叨,说麻友家房子多大多大,将来有了孩子,这么小的房子都没地下脚。

宋先生被磨得也是没办法,就想着手里还有些钱,再买个大点儿的房子,这房子以后把父母接过来住。

但他名下已经有了这一套房,再买第二套就没啥优惠了。

王女士出了个主意,“咱们先假离婚,房子写我名下,买完了再复婚,这样就能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了。”

宋先生一想,这主意不错,就答应了。他把家里的积蓄都拿出来,又在银行贷了290万,一共凑了400万交给了王女士。

万万没想到,王女士买完房子后,一直拒绝复婚的事。

还说她弟弟快结婚了,房子先给她弟弟结婚用,要是宋先生不同意,那就不复婚了。

宋先生一听这话气得不行,明确拒绝妻子这要求。

俩人一直这样僵持着,最后还是闹上了法庭,宋先生要求王女士归还290万,并分割财产。

02案情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的。

就算宋先生和王女士约定的假离婚,但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共同分割。

宋先生给王女士买新房的钱,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但是他俩办离婚手续时没做财产分割,而且买的新房登记在王女士名下,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这新房是王女士的个人财产。

宋先生虽然将贷款交给了王女士买房,但贷款合同上的借款人是宋先生。

贷款的还款责任还是得宋先生承担,如果王女士拒绝归还贷款,宋先生还得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

宋先生拿出了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证实了他俩假离婚一事,王女士应该归还290万元贷款金额和剩余房款的50%。

最后,法院判决:王女士七日内归还宋先生345万元。

03案件评语

网友们纷纷表示,“扶弟魔真娶不起,不知道啥时候就被坑了。”

咱们一定不要去贪小便宜,更不要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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