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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是什么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31:57    

常住地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或行政管理上所确定的 长期居住或办公所在地。具体来说:

个人层面:

指一个人通常居住、生活或注册所在的地方。

组织层面:

指一个公司、机构或组织所注册并设立总部或主要办公场所的地方。

常住地通常与居民身份、税务、社会福利、选举权和法律管辖等问题有关。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常住地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法律概念,涉及到个人和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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