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无效包括哪些情况
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同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联合体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内增减、更换成员的,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等,不再具有相应的资质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招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进行投标的人在投标的时候提交给招标的人的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没有效的。
投标的时候提交给招标人的营业执照,虽然有效但是营业执照中所经营的产品的范围不在招标的文件中规定的产品。
投标的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中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
没有提交关于他们产品的质检报告或者他们提交的质检报告中关于他们产品的参数与招标文件中对产品的参数要求不符合。
投标人对于招标人所提出的工程拿出来的授权书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或者他所提供的产品于他拿出来的授权书上写的是不一样的。
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没有按照招标人的通知准备审查资料或者所带的资料不完整的。
投标人在进行签署投标文件的时候没有按照要求来进行签署,没有法律效力。
31. 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实际上没有满足招标文件上提出的条件或者存在很大的误差。
32. 如果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但是投标人却没有按照要求来提供相应的样品。
这些情形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