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在哪个部门
农村建房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县级以上政府
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将村庄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图集编制、集中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相关奖励补助、执法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县级以上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规划许可和权属登记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乡镇政府
具体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村民住房建设有关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
村民小组
在收到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对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查通过后由其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村委会
农村盖房需要向当地村委会报备和申请,村委会负责协调和管理农村房屋建设事务。
乡建办
负责农村建房的审批流程,包括实地踏看、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签字同意等步骤,并最终报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县规划建设局
负责农村建房的审批工作,包括选址测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确定农房设计方案、确定房屋四址(放样)、农房竣工验收等。
不动产登记部门
负责办理农村建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农村建房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确保建房过程合法、合规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建议建房户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手续齐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