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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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13:05:00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 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依照规定税率征收。具体来说,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等个人。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出售方式: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并转让:
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存量房地产买卖 。
以房抵债:
抵押期满,以房抵债发生权属转移。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可以扣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目的是抑制炒房和炒地,压低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同时充实财政收入。自1994年开始实施以来,土地增值税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