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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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4:11:30
遗属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特殊情况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遗嘱继承人
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数人,包括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受遗赠人
除国家、集体利益及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以及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
无生活来源依靠死者供养的亲属
祖父母、父母、配偶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
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时,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其他特定群体
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中的遗属,如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他们享有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和抚恤金
这些遗属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划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于遗属的定义和范围可能有所不同,遗属的范围主要依据当地的民法、宗教法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