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注意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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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7:54:58
评残需要注意以下手续:
提交申请
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会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准备材料
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单位委托)或个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如需要,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申请未成年人和精神、智力类残疾人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评定需准备相应的医学检测和病历资料。
接受检查
伤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评定过程
鉴定人将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其他相关手续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提供《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原件、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等。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以上是评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手续和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评残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