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诉讼提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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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5:59:27
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
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被诉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如合同、协议、产权证明等。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可能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等。
建议:
起诉状应详细列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的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充分,以支持诉讼请求。
如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
参考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四条。